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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昭和五年鄭清雲持分賣渡證書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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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鄭清雲持分賣渡證書藏品圖,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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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鄭清雲持分賣渡證書藏品圖,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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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鄭清雲持分賣渡證書藏品圖,第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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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鄭清雲持分賣渡證書藏品圖,第5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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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鄭清雲持分賣渡證書藏品圖,第6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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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鄭清雲持分賣渡證書藏品圖,第7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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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鄭清雲持分賣渡證書藏品圖,第8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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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鄭清雲持分賣渡證書藏品圖,第9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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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鄭清雲持分賣渡證書

鄭清雲

立契人:鄭清雲, 賴阿憑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930~1930

長:25 x 寬:17 (cm)

881182.001 持分賣渡證書 一、不動產ノハ拙者有共有ノ處今般前記代金ヲ以テ貴殿ニ渡賣シ共有權全部移轉シタルコト確實也然ル上ハ該土地ニ付故障相生ジ候節ハ拙者ニ於テ一切ノ貴ニ任シ貴殿ヘ聊カ御迷惑相掛ケ申間敷候為後日賣渡證書仍如件 881182.002       昭和五年十月二日 苗栗郡苑裡庄南勢林五三番地 二分ノ一全部移付 持分賣主鄭清雲     不動產表示 苗栗郡苑裡庄南勢林   五九番ノ一 登記第一二六號 順位四番 二

購置

登錄號:19990011250

本物件為西元1930年(昭和5年)鄭清雲持分賣渡證書,張數為3張。戳記有,為「臺北地方法院苗栗出張所印」1枚、「臺北地方法院苗栗出張所」半截戳記5枚、字號用印1枚、印章4枚。登記第126號,順位4番。持分賣主鄭清雲、買主為賴阿憑,賣渡不動產所在表示地點為苗栗郡苑裡庄南勢林59番之1。契約成立日期,西元1930年(昭和5年)10月2日。交易金額為賣渡代金為200円。在收領到賣渡代金之同時,即不動產表示所有權全部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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